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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2023年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3-01-20 11:21:18来源:市住建局浏览量:字体: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件,根据南昌市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文件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6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监管科(质量安全监管科)

2023年1月20日

序号

信访件编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反馈问题二

二、责任落实有差距。南昌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有差距,如在工地扬尘治理中,城管、住建与属地之间存在责任不清晰、推诿扯皮、落实不到位问题,导致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青山湖区与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在幸福渠水系综合整治问题上协调推进不力,导致该水系边治理、边污染,水质未得到有效改善。南昌市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进贤县经济开发区温圳园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但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未开工。

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厘清属地及有关部门、单位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已完成。1、2020年8月,市政府印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赋权和委托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将既有建筑装修工程等扬尘治理日常监管和处罚权限下放至城区。

2、2020年11月,市建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的通知》,规定了扬尘治理的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了与城管、环保等的联动协作机制,并加强与市县(区)联动与督导考核。

3、2021年3月,市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线性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促进线性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

4、2021年2月,市建设局印发了《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加强市县(区)两级联动,有效推动扬尘污染管控落实到位。

5、2021年7月,市建设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南昌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指导图册》,从湿法作业等七方面细化了扬尘治理各项规定。

6、2022年1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在建工地扬尘设施配备情况和“6个100%”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整治,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7、2022年7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共派出检查人员4465人次,对在建工地开展了扬尘治理监督检查2181次,下发检查记录1420份,共发现问题1038个。针对现场发现问题,下发扬尘污染防治整改通知书242份,目前已全部整改。

8、2022年11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每个月按照比例开展扬尘治理考核,并加强结果运用。

9、2022年10月,市住建局组织编制了《南昌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第一版)》,用实际行动守护“南昌蓝”。

10、为加强文明施工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2022年,我局每年组织2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每年开展2次“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加强示范带动作用,并以观摩工地为榜样,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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