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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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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房管所转制资金管理;指导住宅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香江路199号房地产交易大楼191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负责人:黄详斌

联系电话:0791-8671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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