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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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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住建提〔2024〕36号

彭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健全行业监管制度手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建立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您的这个建议是广大居民所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研究努力的方向。当前,我市所使用的物业服务标准主要是,中物协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2023年4月,省物协草拟并征求了《江西省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目前尚未印发。针对物业管理服务新特点新要求,2021年6月,我局指导市物协印发了《新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新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房管使用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并增加了基层党建、垃圾分类、养犬、禁燃禁放、消防服务等内容,使物业服务合同适应新形势要求。下一步,在省里出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后,我局将会同市物协修改完善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建议二:健全行业监管制度手段

1.2018年,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目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物业管理”事项的企业,就可以公平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投标,不再有资质方面的限制,激发了物业服务市场活力。为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构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住建部门行业管理、街道社区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按分授星,实行“红黑名单”制度,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优胜劣汰的差异化管理措施,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招标、政府采购物业服务提供参考依据。该《暂行办法》自2021年6月1日实施以来,2022年和2023年我市分别开展了第一次、第二次物业服务企业信息评价工作,公布在市住建局网站http://zjj.nc.gov.cn/。

2.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从源头减少因物业服务不公开、不透明引发矛盾纠纷,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管理的认知度和满意度。2023年,我局印发《南昌市加强物业小区公开服务情况、公开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市县区住建部门完成了1069个物业小区按要求公布物业服务情况检查督查,得到业主广泛欢迎,我局将加强调研,形成管理长效。相关做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以办好群众身边“关键小事”宣传。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物业管理服务发展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措施,促进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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