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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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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住建提〔2024〕42号

殷润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中村”规划改造的议案》收悉,

感谢您对南昌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现答复如下:

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住建局汇同各区政府、相关市直单位加速推进城中村改造,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昌市规划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协调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及各单位落实城中村改造各项任务等。

二是编制专项规划。全面摸排南昌市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城中村总量、分布及规模,明确各行政村改造方式,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

三是制定年度计划。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明确的“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要求,组织各区申报2024年改造计划,目前年度改造计划已经市政府、省政府、住建部批复同意,共涉及26个改造项目。针对议案中提及的永溪村,经向东湖区政府了解,区政府原计划将该区域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但因该项目条件不够成熟,决定暂不启动。

四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南昌市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明确城中村改造工作总体要求、任务目标、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项目谋划与实施、规划管理和用地保障、资金筹措与资金平衡、土地征收及征迁补偿、政策与体制机制保障等,待稳评完成后报市政府印发。

五是编制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南昌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示范文本》,明确项目推进过程中基本情况、项目推进节点、征收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组织保障等,并组织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咨询等方面专家召开意见咨询会,逐区逐项目提供了修改意见。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市住建局将汇同各区政府一道,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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