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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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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房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通过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http://zjj.nc.gov.cn)、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nc.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1-8671912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作为,积极履职,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努力通过公开工作促进工作落实、管理规范、效能提升、服务提优,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透明。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02条。其中依托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092件,依托南昌市房管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16条,依托新浪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9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我局共受理65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条,全部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了申请人。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配合,坚持“明确各部门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受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的发布工作,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性文件由起草科室(单位)负责做好解读工作。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及时做好了科学解读,发布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解读4篇。

4、平台建设情况。切实推进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按要求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涉房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在办公场所设置多种信息公开查询,通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电脑触摸查询、led电子屏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强化新媒体平台运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发布工作动态,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积极做好网站日常检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普查相关指标要求做好日常维护整改工作,使网站健康有序、信息发布精准。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省、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主要涉及物业服务、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等方面,已全部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7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24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4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1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11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

0

0

0

0

25

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主动发布意识欠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运用新媒体、新思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措施、新方式。加强培训交流,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为http://zjj.nc.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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