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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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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原南昌市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199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04室,电话:079186719124,邮编:330038,电子邮箱:388416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狠抓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南昌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58条,包括资讯中心、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业务工作、专题专栏等内容。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并将各科室职责与联系方式同步公布,方便广大网民通过政务公开平台获取相关信息。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包括:计划规划信息、安全生产信息、脱贫攻坚、重大重点项目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统一文书格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1年,我局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较2020年增加45%,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政务公开年度要点,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建立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责任制,严格落实网上公开“三审查”,做到了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有效保证了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完善各栏目内容,不断更新单位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增强公众对建设行业的了解。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内容保障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策划转载党史百年天天读,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通俗易懂,主动满足群众的需求,接受社会监督,粉丝数量稳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检查考核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将“南昌市城乡建设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58条,开设专题专栏数15个,今年新增数5;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19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650条。

重点对部门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事项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及时答复、按时办结。2021年,接收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1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4。全年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收取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2 1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2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2 1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过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日常工作中加强内容保障,落实把关制度,主动公开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但在政策解读形式、信息公开质量、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解、视频等方式解读政策,做到传播接地气通俗易懂;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快完成原市建设局和原房管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整合工作,优化栏目设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昌市城乡建设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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