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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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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我局通过“南昌市双随机监管平台”上进行随机抽取,抽取本次检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5家、房地产估价机构3家,检查执法人员4名,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公开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2日

二、执法检查人员:

刘胜银(执法证号:赣ZFA0157009)

吴红福(执法证号:赣ZFA0157140)

郭尔亮(执法证号:赣ZFA0157141)

黎涛(执法证号:赣ZFA0157149)

三、被抽查单位: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

1、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2、南昌市鼎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江西重德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

1、江西省鸿基房产置换有限公司

2、南昌市美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南昌新动力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4、南昌同致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5、江西老楼房地产土地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四、抽查内容: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

1、是否存在备案条件不符,超越备案等级承接业务情况;

2、是否存在估价师违规挂证情况;

3、是否存在估价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及执行不到位情况;

4、是否存在估价报告未执行房地产估价技术标准和规范,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具估价报告,估价报告无技术报告等情况;

5、是否存在分支机构未备案或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行为,分支机构违规承揽业务和收费,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具估价报告情况;

6、是否存在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

1、是否存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办理经纪机构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情况;

2、是否存在代理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商品房未与开发企业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后又进行层层转委托、额外收取购房人费用等情况;

3、是否存在发布虚假房源,囤积房源恶意炒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人员串通炒卖房号、哄抬房价,与出租人或相关单位串通,哄抬房租,操纵市场租金价格情况;

4、是否存在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情况;

5、是否存在强制交易,低买高卖赚取差价行为;

6、是否存在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无产权证的二手住房、存在权属争议、处于查封或其他形式限制产权的房屋、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7、是否存在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8、是否存在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违规收费、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等行为;

9、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行为驱逐承租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

10、是否存在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实施步骤

采取实地检查,并对所有检查过程进行全程拍摄记录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向被检机构开据《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告知书》。

六、检查结果(见附件《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登记表》):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

被检估价机构证照齐全,规章制度健全,开展评估活动比较规范,能够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检查中发现以下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公司信息公示不全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

被检经纪机构证照齐全,规章制度健全,开展经纪服务比较规范,能够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我局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检查中发现以下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公司无业务。

七、处理意见:

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处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开具了《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告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附件:2020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登记表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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