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治理能力,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市住建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各承办科室严格执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相关程序,在提请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上述相关程序的情况。
二、各承办科室务必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工作的实际情况,确需新增事项或对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科室(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予以办理。
附件:市住建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市住建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开展的程序 |
是否听证 |
承办科室(单位) |
1 |
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 |
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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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科 |
2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绿色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 |
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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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
3 |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送审稿) |
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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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