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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建商品房购房款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15:15:38来源:浏览量:字体:

洪住建字〔2022〕189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降低购房资金流转风险,我局根据住建部《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赣建房[2022]1号)等政策精神,研发了新建商品房购房款报备系统,将从10月1日开始推广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收取购房者订金、首付款等购房款后,尽快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及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同时,指导购房人登录南昌房信网微信公众号,选择“购房款报备”系统进行报备。

我局将根据购房人报备情况,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同时,将通过系统向购房人推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网签备案进展。

特此通知。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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