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住建字[2023] 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建办文〔2022〕48号)等要求,结合城市高质量发展及城市更新工作部署,市住建局联合市民政局面向全市开展了第一批“完整社区”创建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推选出14个我市第一批完整社区创建示范社区,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高新区湿地公园社区、青山湖区京九社区、东湖区光明社区、西湖区铁路二村社区、红谷滩区世纪中央城社区、青云谱区洪科社区、进贤县幸福港社区、青山湖区恒茂国际社区、高新区和园社区、东湖区紫金城社区、安义县朝阳社区、湾里管理局红湾社区、经开区南天金源社区、经开区乐潭社区。
完整社区创建示范期一年,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算。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创建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昌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