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城乡建设>质量安全

关于转发《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告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14:37:00来源:市住建局浏览量:字体: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建部门,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拟公布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危大工程技术专家库(第二批)有关《告示》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告示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住建部门、市建监中心请于4月1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专家申请表、承诺书、汇总后的危大工程技术专家导入模版表(电子版、盖章纸质版)上报我局。

联系人:朱群;联系电话:83884383。

附件一:告示

附件二:关于建立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危大工程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一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中央在赣及省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危大工程子系统使用的通知》(赣建城镇〔202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技术专家在建筑施工安全危大工程管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进危大工程子系统的有效使用,经研究决定,拟公布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危大工程技术专家库(第二批)。请按照《关于建立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危大工程技术专家库的通知》(赣建城镇〔2022〕44号)要求,于4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专家申请表、承诺书、汇总后的危大工程技术专家导入模板表(电子版、纸质版)上报我中心。

特别强调,公布的危大工程技术专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技术论证等活动,并实施动态管理,危大工程子系统中自动记录施工单位、技术专家选取、参与、沟通、双方双向满意度评价等情况,监理单位、监督机构可以在系统中对施工单位、技术专家论证活动提出意见。请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提醒申报专家及推荐单位严格遵守承诺,我厅拟对不遵守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专家,限制使用甚至取消专家资格,并告知负责审核的部门及推荐单位。

联系人:胡寒冰;联系电话:0791-88100251;政务邮箱:jxjzyczl@zjt.jiangxi.gov.cn;邮寄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6号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分享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