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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南昌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15:34:16来源:市住建局浏览量:字体:

洪建房查〔2024〕22号

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建设工程设计、检测、鉴定、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自建房安全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逐步加强对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充实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经研究,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南昌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余市渝水区“1.24”特大火灾和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基本条件

申报南昌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的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比例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且至少有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申报单位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省外满足条件的设计单位还应已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

(二)已列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名录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并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或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相应资格的其他鉴定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南昌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报名表(附件1);

(二)南昌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单位具有的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机构资质证书等);

(五)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材料或租赁证明材料;

(六)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相应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七)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申报地点: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821室。

(三)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及PDF扫描电子版。申报时现场提交纸质版复印件材料并核验原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PDF扫描电子版材料现场审核通过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公布时间及方式

公布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

公布方式:南昌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将在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fgj.nc.gov.cn/)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二)本次征集的南昌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主要适用于我市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鼓励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在营业地显目位置公布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和鉴定程序。

(四)公开征集后,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更新和调整。对不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工作的鉴定机构,或存在履责不力、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的鉴定机构,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名录资格。

联系电话:0791-83884375(工作日9:00-17:00)。

附件:1.南昌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报名表

2.南昌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承诺书


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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