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支持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关于优化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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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优化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关于优化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关于优化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在严格遵循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筹、业主共有、业主共商、业主共用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围绕“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建设目标,按照“保安全、惠民生、促更新、带产业、扩内需”总体思路,以优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机制为主线,充分发挥专项维修资金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和绿色低碳、智慧城市发展中的助力作用,推动“沉睡资金”向“活力资金”转变,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拓宽使用场景,创新使用管理。紧扣城市高质量发展主题,从功能完善类、品质提升类、绿色转型类、智慧赋能类和综合保障类五个方面拓展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场景,逐步实现从“修修补补”到“宜居善治”的转变。
1.功能完善类。围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公益性文体设施建设等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2.品质提升类。围绕提升居住环境品质,立足“屋面+立面+路面”整体焕新,支持住宅小区外立面修缮与功能性美化、屋顶整治及功能性改造、小区内公共道路、管网、绿地改造等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3.绿色转型类。围绕打造绿色低碳小区,支持住宅小区非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电力增容设施建设、屋面光伏系统及并网设施建设、智能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以及外墙保温改造、公共节能设备更新等纳入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4.智慧赋能类。围绕构建数智治理模式,支持住宅小区智慧门禁、安防监控、高空抛物监控等数字化监控系统及设施改造,以及消防系统及消防设施智能化改造等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5.综合保障类。围绕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支持城镇危旧房改造、自主更新及住宅小区房屋体检、房屋保险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引入“保险+服务”模式,引导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房屋质量安全保险,推动形成“维保+维修+保险”一体化服务。
用于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检测、鉴定、评估、设计、审价、监理、招标等服务费用,可与工程预算一并计入费用预算总额,可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优化使用流程,提升使用效率。积极破解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强化技术创新和流程简化,切实提升业主表决和资金使用效率。
1.推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网上申报和电子表决“两个全覆盖”。依托支付宝“赣服通”平台、市住建便民服务平台等平台(APP、小程序),推动市城区商品房维修资金申请审核事项全流程“网上办”、业主表决事项全天候“掌上投”,进一步提升使用便捷性和规范性。
2.推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统筹安排、打包申请”。鼓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决策同意并报审通过后,年度内可按计划分批实施,无需逐项申请审核。优化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流程,推动电梯更新或电梯加装等事项涉及的更新改造表决与资金使用表决“二合一”,提高表决效率。
3.畅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绿色通道”。对纳入规定范围且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形,经专业机构鉴定或相关部门认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直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无需事前表决。配套试行提供公益性短信公告、公益性造价咨询等服务,推动专项维修资金用好用实。
附件2
关于优化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支持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优化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从功能完善类、品质提升类、绿色转型类、智慧赋能类和综合保障类五个方面拓展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场景,从实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网上申报和电子表决全覆盖、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统筹安排、打包申请”机制、畅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等方面,推动解决专项维修资金“表决难、使用难”问题。
(一)聚焦“五大场景”拓宽用途。紧扣城市高质量发展主题,从功能完善类、品质提升类、绿色转型类、智慧赋能类和综合保障类拓宽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场景,包括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支持住宅小区内“屋面+立面+路面”整体焕新改造,支持非经营性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屋面光伏系统、智能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智慧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支持城镇危旧房改造、自主更新等,推动维修资金使用逐步从“修修补补”到“宜居善治”转变。
同时,优化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建立“监督+服务”模式,允许用于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检测、鉴定、评估、设计、审价、监理、招标等第三方配套服务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试行推出公益性造价咨询服务;逐步建立“保险+服务”模式,引导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房屋质量安全保险,推动形成“维保+维修+保险”一体化服务。
(二)实施“三个改变”优化流程。围绕当前专项维修资金“表决难、使用难”问题,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简化,提升业主表决和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变“窗口办”为“网上办”。市城区全面推行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审核事项全流程“网上办”、业主表决事项全天候“掌上投”,依托支付宝“赣服通”平台、市住建便民服务平台等平台,努力做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网上申报和电子表决“两个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变“逐项办”为“简并办”。稳步建立维修资金使用“统筹安排、打包申请”机制,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按程序集中审核通过后,可在年度内按计划逐项实施,避免多次申请审核。对电梯更新或电梯加装等这类“一件事有多个表决”的事项,推动更新改造表决和资金使用表决“二合一”。
三是变“事前申请”为“事后监督”。持续畅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绿色通道”,对纳入规定范围且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形,经专业机构鉴定或相关部门认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直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无需事前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