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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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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本年报有疑问的,可与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199号南昌市房地产交易市场2106室,邮编:330038,电话:0791-86719124,电子邮箱:jsj@nc.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住建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优化互动交流,加大公开力度,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严格践行公开原则,依法执行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多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52条,政务微博发布7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21条,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依法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按时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度部门预算。通过南昌市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及办事指南,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

细化公开工作规程,依法依规答复办理。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答复,切实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办理。2023年我局通过各类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221件,结转上年7件,结转下年11件,217件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按时进行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提升政务信息质量,落实信息常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加强信息来源审核,做到 “三审三校”,规范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调整信息,对政务信息进行常态化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发布渠道宽度。进一步优化提升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完成5个栏目整合,9个专题专栏因工作阶段性完成归档撤销,栏目设置做到覆盖全面、分类清晰、便于查询;二是更新便民服务热线,梳理局系统高频咨询业务,在局网站集中公布咨询热线,提升群众咨询便捷度;三是丰富“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应用场景,设置利企便民服务直达菜单栏,推送住建领域新闻动态,丰富政务新媒体宣传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强化信息时效属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专人、专职负责局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日常信息发布、巡检及自查整改工作,保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做好局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值班值守。对重要政策措施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相关公开渠道在第一时间发布、转载,不断提高信息编发、解读回应、互动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21(保留)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7

4

0

0

0

0

2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

0

0

0

0

0

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5

1

0

0

0

0

8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8

3

0

0

0

0

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3

4

0

0

0

0

2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0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1

4

4

0

3

0

7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并茂形式运用不多。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通过文字、图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解读宣传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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